北京市检察院下沉干部送法进“疫”线,打好防疫与普法组合拳
北京市检察院通过下沉干部开展“防疫+普法”活动 ,将法治宣传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以“浸染式 ”普法强化居民防疫意识,具体措施及成效如下:精准策划 ,制作针对性普法材料形式与数量:制作120张宣传海报、10份易拉宝展板,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传递防疫法律知识 。

图:检察人员落实防疫要求,保障机关运转下沉一线 ,主动“挑重担”支援基层防疫: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派出小分队下沉高昌区胜金乡胜金村,与“访惠聚”工作队 、村“两委 ”协同作战,参与核酸检测、驻点值守等工作,落实落细防疫措施 ,守护村民生命健康。
特克斯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特克斯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主动作为,依法履职,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 ,为当地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普法课堂|员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法上班,工资还给吗?企业怎么办...
员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法上班,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具体标准视情况而定 ,同时企业需注意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用工问题 。
法律分析:因冠状病毒导致的无法上班,国家有补贴政策。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企业不能以此为由不发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具体分析如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法律常识
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措施或特殊车辆通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如果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抗拒隔离,拒不配合隔离治疗 ,会有哪些法律责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涉及的犯罪类型主要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 、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诈骗罪 ,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