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
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新情况新问题:近期 ,受新冠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增大 。三方机制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府 、工会、企业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 、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深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结合实际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提出12条具体措施 ,从劳动用工、工资待遇、企业负担 、指导服务四方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并稳定劳动关系。

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文件,鼓励复工企业采取灵活用工措施以减轻用工压力 。
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予补偿?
在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一般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若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若已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工资且延期未超一个月 ,员工不能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若未协商或延期超一个月,员工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疫情期间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补偿需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免责事由判断 ,若免责事由成立则一般无法获得补偿,不成立则可能获得补偿,但不建议走此途径 。
公司因经营困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 ,需根据解除方式及程序合法性判断:若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的法定情形且程序合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程序违法或未协商直接解除,则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辞职员工可能会得到用人单位的补偿 ,补偿标准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来算。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合法的情形 ,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实施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跟员工协商一致。
疫情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工资如何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不能工作,工资发放应分情况处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休假或事假:若无法外地办公,企业可与员工协商将年假或其他非法定假期先休完。休完后仍无法正常返工的,可让员工请事假 ,事假期间可不发放工资 。但企业需正常为员工购买社保,个人负担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疫情之下,企业和劳动者都面临巨大压力 ,需要平衡双方利益,既要保住企业,也要稳住就业。
疫情期间无法正常上班 ,工资的发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遵循有条件上班企业正常支付工资、因政府措施停工企业首月正常支付、被隔离员工企业正常支付 、企业停工且未超过周期按标准支付、企业困难可协商暂缓支付等原则 。
依据规定: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及政策,在疫情期间 ,若工人因被隔离导致无法正常上班,企业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不得随意克扣或拖欠。此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员工因疫情原因不能返回工作地 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优先安排带薪休年假 。对于未返岗时间较长的职工,可协商安排待岗 ,待岗期间发放生活费。员工因防控措施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岗的,不应视为旷工。关键点:协商优先,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

疫情下的劳动法认知之劳动关系篇
疫情下的劳动法认知之劳动关系篇 文暄生活科普 疫情下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对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员工 ,能否按旷工处理 不能。被隔离员工在隔离期间状态等同于正常工作,无旷工故意。
劳动者拿工资但算作调休:根据《劳动法》,对于安排休息日加班的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补休,且法律并未规定补休时间,由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决定 。所以单位将疫情停工期间视为“后来休息日加班的补休”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 ,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疫情停工,公司能以“不可抗力 ”为由不发工资吗?
不可以!受疫情影响的民事合同主体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劳动合同主体则不可适用且不得因此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疫情停工期间工资支付规定正常提供劳动:若员工能够通过电话 、网络等方式正常劳动 ,公司应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 。优先休年假:员工能休年假的,优先抵扣年假,年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企业不能以此为由不发工资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具体分析如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
上海浦东法院发布的十条最新意见中 ,明确因政府管制无法返岗者,企业可不支付工资。具体分析如下:政府管制属于不可抗力:地方政府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采取的道路、人员或车辆管制等措施 ,属于《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的不可抗力。
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劳动合同中止:新冠肺炎疫情不构成不可抗力,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劳动合同 。隔离期间工资权益:依法隔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治疗的 ,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支付工资。
如确因疫情导致公司确有无法克服的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但需与员工说明情况 ,并在阻碍因素消除后尽快支付,以尽量减少劳资纠纷,但公司也不得故意以疫情造成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员工工资 ,发生争议时,公司也需要对疫情导致无法克服的困难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