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
对《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的理解《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由比较高人民法院、比较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于2023年1月7日联合出台,并于2023年1月8日正式生效 ,与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同步实施。

比较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通知,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新阶段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调整法律适用标准并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政策调整背景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 ,自2023年1月8日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已作出生效判决的:根据法律的既判力和溯及力原则 ,新规定不溯及既往,即对于在《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发布前,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 ,不适用该通知中的新规定。
法律政策变动的影响2023年1月7日,比较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明确自1月8日起 ,对涉疫案件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 。
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 综合惩治: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动机、行为方式、目的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全面把握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惩治。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对涉嫌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侦查,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
背景与目的 比较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案件办理的监督管理,深化流程监控工作,确保司法活动的严格 、公正与规范 。
关于疫情防控的刑事罪名
疫情防控中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适用情形:确诊患者(“阳”)或疑似患者明知自身可能携带病毒 ,仍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病毒传播风险。
诈骗罪: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疫情期间较容易触犯的刑事犯罪罪名包括妨害公务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拒绝防疫举措可能触犯刑法 ,可能涉嫌的具体罪名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妨害公务罪,特定情形下还可能涉及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从重处罚 。
导致医生确诊新冠,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殴打医务人员案:某男子酒后殴打护士致其鼻骨骨折,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通过上述法律规范与司法实践的结合 ,疫情防控期间对涉医犯罪行为形成了“全链条 、零容忍”的惩治体系,切实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疗秩序稳定。
如何看待疫情瞒报谎报被判刑一年?
〖壹〗、疫情瞒报谎报被判刑一年体现了法律对危害公共卫生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健康的必要举措 。具体分析如下:瞒报行为的社会危害与法律定性典型案例:冯某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 ,隐瞒行踪导致舟山市5名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隔离,其中4人确诊,39名次密接者被集中隔离 ,42人居家观察。
〖贰〗、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如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 ,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保障公共安全 、维护公共卫生秩序的高度重视和严苛要求 。在面对疫情时,任何瞒报、谎报、迟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叁〗 、瞒报谎报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 ,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健康状况或接触史等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这一罪名主要针对那些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 、控制措施 ,并因此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

疫情期间容易触犯哪些刑法
疫情期间容易触犯的刑法罪名及相关行为如下:隐瞒旅游史、接触史相关刑事犯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隐瞒行程造成他人感染新冠肺炎或存在感染严重风险,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疫情期间较容易触犯的刑事犯罪罪名包括妨害公务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哄抬物价:违反国家在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费用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25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在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费用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以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